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條文要旨、罪名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范圍
第一條 立法宗旨
第二條 刑法任務
第三條 罪刑法定原則
第四條 適用刑法平等原則
第五條 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第六條 屬地管轄
第七條 屬人管轄
第八條 保護管轄
第九條 普遍管轄
第十條 對外國刑事判決的消極承認
第十一條 外交豁免
第十二條 刑法的溯及力
第二章 犯罪
第一節(jié) 犯罪和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犯罪概念
第十四條 故意犯罪
第十五條 過失犯罪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
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
第十八條 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
第十九條 又聾又啞的人、盲人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正當防衛(wèi)
第二十一條 緊急避險
第二節(jié) 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二條 犯罪預備
第二十三條 犯罪未遂
第二十四條 犯罪中止
第三節(jié) 共同犯罪
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的概念
第二十六條 主犯
第二十七條 從犯
第二十八條脅從犯
第二十九條 教唆犯
第四節(jié) 單位犯罪
第三十條 單位負刑事責任的范圍
第三十一條 單位犯罪的處罰
第三章 刑罰
第一節(jié) 刑罰的種類
第三十二條 刑罰體系
第三十三條 主刑的種類
第三十四條 附加刑的種類
第三十五條 驅逐出境
第三十六條 民事賠償優(yōu)先原則
第三十七條 非刑罰處罰措施
第二節(jié) 管制
第三十八條 管制的期限與執(zhí)行機關
第三十九條 被管制罪犯的義務和權利
第四十條 管制解除
第四十一條 管制刑期的計算和折抵
第三節(jié) 拘役
……
要點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