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國務院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國家突發(fā)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根據該預案的內容,“公共安全”包括四大分類:第一是自然災害;第二是和我們經濟社會活動有關的一些事故災難;第三是和我們的生命健康有關的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第四是和我們的社會、經濟有關的一些突發(fā)社會事件等。可見,從不同的角度,我們可以列舉出諸多與公共安全相關的名詞或要素。在城市,人們對于公共安全方面的知識已有所認識并掌握了一些相應的應急措施。然而生活在農村的廣大農民對于公共安全知識知之甚少,甚至不知道什么是“公共安全”或者壓根兒就沒聽過。實際上,有關公共安全方面的問題,如防災減災、生產安全、環(huán)境安全、防火防爆、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應急救援等和老百姓的生活是息息相關的。本書對農村公共安全知識作了詳細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