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社會發(fā)展到一定階段之后,社會制度的發(fā)展要求就會凸顯.在整個社會政治、經濟、文化變遷過程中,法律制度作為上層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集中反映了時代特點和現(xiàn)實需求,最能展現(xiàn)整個變遷過程的趨向和特征.就我國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而言,社會發(fā)展進步的一個重要標志就是從人治到法治的轉變,司法名副其實地成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肩負起從未有過的歷史重任。隨著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推進和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建成,司法工作逐漸影響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成為牽動社會的一根神經,司法改革問題隨之成為近年來頗受關注的話題之一。實踐離不開理論的指導。這些年來,法學理論界和司法機關圍繞著“司法改革”進行了許多理論上的研討和實務上的探索。在參考借鑒國外先進司法理念,著手推進我國司法改革的過程中,基于東西方法治發(fā)展的巨大差異,不可避免地出現(xiàn)了許多新觀點、新舉措與傳統(tǒng)觀念、習慣做法之間的交鋒,形成了一些人們關注的熱點問題,其中“刑事司法制度”問題特別具有代表性。西方影視大片中反復出現(xiàn)“陪審團”、“你有權保持沉默”等新鮮的名詞,新聞報道中一再提及“辛普森案”、“克林頓案”,在開拓國人眼界的同時,卻也暴露出中西司法制度的巨大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