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依法賠償]
1.國家賠償法修訂后國家賠償構成要件有哪些
2.如何正確理解“國家機關”的含義
3.如何正確理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含義
4.如何正確理解“損害”事實發(fā)生
5.如何理解修訂后的國家賠償歸責原則
6.公安局110接到報警后不作為是否可以要求行政賠償
第二章 行政賠償
第一節(jié) 賠償范圍
第三條 [侵犯人身權的行政賠償范圍]
7.違法拘留的含義是什么
8.什么是行政強制措施
9.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表現(xiàn)形式有哪些
10.如何理解本條新增的“唆使、放縱”的含義
11.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在執(zhí)行職務過程中故意毆打公民并造成公民身體傷害的,受害人?請求行政賠償還是民事賠償
12.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在執(zhí)行職務過程中違法開槍并造成公民身體傷害的,受害人能否獲得國家賠償
13.公安機關不履行法定行政職責是否承擔行政賠償責任
14.什么是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四條 [侵犯財產權的行政賠償范圍]
15.違法實施行政處罰的表現(xiàn)形式有哪些
16.違法扣押的財產囚自然原因損壞的,能否請求國家賠償
17.因違法扣押營業(yè)執(zhí)照導致經營者停產停業(yè)的,應當賠償哪?損失
18.如何理解本條修訂后的“征收、征用”
19.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有哪些
20.行政機關不考慮車上財產安全而執(zhí)行暫扣車輛決定的,是否屬于濫用職權
第五條 [行政侵權中的免責情形]
21.區(qū)分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為是公務行為還是個人行為,通常要綜合考慮哪些因素
22.對企業(yè)名稱相同的裁決,國家是否應承擔行政賠償責任
第二節(jié) 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
第六條 [行政賠償請求人]
23.如何確定已死亡的受害公民的繼承人和其他有扶養(yǎng)關系的親屬
24.法人的行政賠償請求人資格不發(fā)生轉移的情形有哪些
……
第三章 刑事賠償
第四章 賠償方式和計算標準
第五章 其他規(guī)定
第六章 附則
配套法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