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冠三,山東省汶上縣人,生于1928年10月,1945年6月參加工作,194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5年6月至1947年8月在汶上縣公安局和武工隊工作,先后任班長、副隊長;1947年9月至1950年8月任河南省汝南縣一區(qū)工作員、黨校副主任、七區(qū)區(qū)長、人民法庭審判長;1950年9月至1953年2月任平玉縣八區(qū)區(qū)長、縣委黨校主任、縣團委書記;l953年3月至1955年8月任共青團信陽地區(qū)副書記;1955年9月至1964年2月任水電部三門峽筑壩一局團委書。記、黨總支書記;19 4在3日至1979年6月任水電部政治部組織處副處長;1972年7月至1980年2月任水電部列車電業(yè)局政工組組長、黨組副書記、副局長;1980年3月至1986年8月任水電建設總局政治部副主任;1986年9月至1990年9月任水利水電規(guī)劃設計總院黨組紀檢組組長;1990年9月離休;2005年獲得國家頒發(fā)的抗日戰(zhàn)爭勝利60周年紀念章。2009年3月30日逝世。先后主編或編著出版《中國列電三十年》、《三門峽人》、《周恩來在三門峽》、《劉書田傳》、《王千國紀念文集》、《身影》等書籍100多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