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同樣應當重視判例的作用。面對現(xiàn)有法律所不能涵蓋的新型、疑難案件或機械地適用法律將導致不公正結果的情況,由法官靈活解釋和適用法律,有針對性創(chuàng)制判例規(guī)則,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判例還可以統(tǒng)一法律適用,加強和深化人們對法律條文的理解,對保障司法公正、增強人們的法制觀念,都是十分有益的。早在2000多年之前,荀子就主張:“有法者以法(法典)行,無法者以類(判例)舉”。先哲的智慧,至今值得我們深味。其中闡明的法制建設的思路,在新時期仍有啟發(fā)和借鑒意義。我們選擇司法實踐中一批典型、疑難案例,匯集成書,目的就在于此。毛澤東同志在上世紀60年代就指示:在建立、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過程中,“不僅要制定法律,還要編案例?!毕M@套案例叢書能夠對廣大法律工作者和一般讀者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處理法律糾紛、依法維護自身權益,能夠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