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繼承法,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社會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維護民眾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的重要職能。婚姻家庭繼承法課程,是民法學教育中一門必修的主干課程,也是全國成人高等教育中法學的主要課程。為確保成人高等教育質量,培養(yǎng)合格的法學人才,《婚姻家庭繼承法》在編寫過程中,突出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特點,并在注重闡述基本概念、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的同時,明晰了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的內涵,為婚姻家庭繼承制度的學習和適用奠定了基礎。《婚姻家庭繼承法》共分十六章,各章主要內容如下:第一章:婚姻家庭法。主要內容有婚姻家庭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婚姻家庭的社會職能;婚姻家庭制度的歷史類型,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和對象,我國婚姻家庭法的歷史發(fā)展。第二章: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則。具體原則有婚姻自由原則,男女平等原則,一夫一妻原則,保護婦女、兒童和老年人合法權益原則,計劃生育原則。第三章:親屬制度。主要內容有親屬的種類和范圍,親系和親等,親屬關系的發(fā)生、終止和效力。第四章:結婚制度。主要內容有婚姻成立的概念和特征,結婚制度的歷史沿革,結婚的條件和程序,違法婚姻及婚姻的無效與撤銷制度。第五章:夫妻關系。主要內容有夫妻關系的性質和特征、夫妻的法律地位,夫妻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第六章:親子制度。主要內容有婚生子女的推定和否認、婚生父母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非婚生子女的認領及我國婚姻法對非婚生子女的保護,繼父母與繼子女的權利和義務,人工生育子女的界定。第七章:收養(yǎng)制度。主要內容有收養(yǎng)制度概述,收養(yǎng)法的基本原則,收養(yǎng)關系的成立與解除,涉外收養(yǎng)。第八章:扶養(yǎng)與監(jiān)護制度。主要內容有扶養(yǎng)與監(jiān)護制度概述,扶養(yǎng)人與監(jiān)護人的范圍和順序,扶養(yǎng)與監(jiān)護的內容,扶養(yǎng)與監(jiān)護的變更和終止。第九章:離婚的條件與程序。主要內容有離婚制度概述,登記離婚的條件和程序,訴訟離婚的程序和條件,關于離婚制度的立法思考。第十章:離婚的法律后果。主要內容有離婚對當事人的法律后果,離婚損害賠償制度,離婚對子女的法律后果,離婚后父母對子女的探望權。第十一章:繼承制度與繼承法。主要內容有繼承制度概述,繼承法的概念、特征和調整對象,繼承法的基本原則。第十二章:繼承法律關系。主要內容有繼承法律關系的概念、特點和要素:繼承權的取得、行使和內容,遺產的范圍,繼承權的喪失。第十三章:法定繼承。主要內容有法定繼承的概念、特征和適用范圍,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和順序,代位繼承與轉繼承。第十四章:遺囑繼承與遺贈。主要內容有遺囑繼承的特征、適用條件,遺囑的有效條件、效力、變更、撤銷和執(zhí)行,遺贈的特征、效力,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特征和法律效力。第十五章:遺產的處理。主要內容有繼承的開始,遺產的保管,繼承和遺贈的接受與放棄,被繼承人債務的清償,遺產分割的原則和方法,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的處理。第十六章:涉外、涉僑、區(qū)際及民族婚姻家庭繼承法律問題。主要內容有涉外、涉僑、區(qū)際婚姻家庭繼承法律問題,民族婚姻家庭繼承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