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體學習中,胡錦濤總書記強調指出: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和科技進步的發(fā)展,知識產權制度作為鼓勵和保護創(chuàng)新、促進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基本法律制度,地位越來越重要,作用越來越突出。加強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建設,大力提高知識產權創(chuàng)造、管理、保護、運用能力,是增強我國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建設創(chuàng)新型國家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規(guī)范市場秩序和建立誠信社會的迫切需要,是增強我國企業(yè)市場競爭力、提高國家核心競爭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擴大對外開放、實現互利共贏的迫切需要。知識產權中介服務貫穿于知識產權的創(chuàng)造、管理、運用、保護各個環(huán)節(jié),其服務的廣度、深度、質量和水平,對保障知識產權制度的正常運作,充分發(fā)揮知識產權制度的作用,增強我國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提高我國國際競爭力,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在知識產權中介服務中,專利代理服務是一類重要的服務項目,而且由于專利代理服務具有很強的專業(yè)性,從業(yè)人員需要同時具備法律知識與科學技術知識,因此,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專利代理人隊伍就成為提高我國專利代理服務水平及質量,促使整個行業(yè)健康良陸發(fā)展的最為重要的保障條件,而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是檢驗應試人員是否具備執(zhí)業(yè)所需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徑。為適應我國知識產權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促進專利代理行業(yè)健康發(fā)展,國家知識產權局于2005年決定改革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制度,將考試的頻率由每兩年舉行一次改為每年一次,并根據專利代理工作的實際需要調整了考試科目。2006年是實施新的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模式的第一年。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制度改革所確立的基本原則和具體方案在2006年代理人資格考試中基本得到全面落實,取得了良好的預期效果。目前,2007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準備工作已經全面展開。為幫助應試人員更有針對性地進行復習、備考,專利代理人考核委員會辦公室在總結2006年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經驗并吸收社會公眾建議的基礎上,根據實際需要對2006年版“考試指南”進行了適應性調整,編寫形成《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指南(2007)》。2007年版“考試指南”依然由“考試大綱”和“法律法規(guī)匯編”兩大部分組成。針對考試大綱所進行的適應性修訂中,其中一項主要內容是依據新版《審查指南》而進行的適應性調整。新版“考試指南”“法律法規(guī)匯編”部分依然是按照大綱順序進行編排的,與舊版“考試指南”“法律法規(guī)匯編”部分相比,主要有以下調整:(1)以新版《審查指南》替換了舊版《審查指南》、以新版《專利合作條約》及實施細則替換了舊版條約及細則、以新版《外觀設計國際分類表》替換了舊版《外觀設計國際分類表》、替換了一種巴黎公約的翻譯文本;(2)增加了《國防專利條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等行政法規(guī)、《專利費用減緩辦法》等部門規(guī)章、《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司法解釋;(3)刪除了《處理有關微生物菌種保藏問題的通知》及其執(zhí)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