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種合理的公平的醫(yī)療服務機制,在表面上好像是對醫(yī)方的限制和削弱,但實質上,一種公平的、透明的、公開的醫(yī)療服務機制也是在成就醫(yī)方。在通常的情況下,社會普通大眾面對醫(yī)學專家即權威體系是抱著一種信任態(tài)度的,“信任”成了普通大眾選擇服務的主要的甚至是惟一的根據。這種信任的形成,一方面是社會服務主體自身不斷努力樹立權威形象的結果,另一方面,也是普通的服務客體共同成就的結果。如果單從服務客體方面看,則信任既可理解為社會大眾的普遍善良,也可以理解為普通人在無其他理性標準可供選擇但義必須進行選擇的一種無奈。,所以如果服務客體僅僅把信任作為惟一的選擇標準,這對服務主體來說也是相當危險的事情。因為對服務客體來說,權威體系的一次性失誤或事故,就會對信任帶來災難性的破壞和摧毀。普通人不知道這種事故究竟是由于權威體系的一次失誤,還是由于權威體系自身所存在的固有隱患。所以信任既是一種輝煌而崇高的心理形象,又是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