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公案》,全稱為《鼎雕國朝憲臺折獄蘇冤神明公案》?,F(xiàn)存明萬歷年間金陵雕刻本,未見著錄。全書原卷數(shù)不詳,現(xiàn)殘存兩卷,因首尾俱失,故無從考查撰作者。在現(xiàn)存兩卷中,原有半葉插圖四幅,案件共十二個。其中篇幅完整的卷一有三個,卷二有四個,另卷二有五個則殘缺不全。原書半葉十行,行二十四字。原書現(xiàn)存兩卷所收錄的案件,全部是官府判決的人命案件。內容的結構,大體上都是先敘述案件發(fā)生的情況、經過,然后是登錄原、被告的訴訟及公堂爭辯的情況,最后則是官府審理的情況和判決詞文。在十二個案件中,只有三個完整的案件和一個前半部殘缺的案件的結尾,并有編選者就案件內容所寫的按語。上述案件不僅結構簡單,而且情節(jié)均平鋪直敘,缺乏奇巧曲折,據(jù)此可知,這些案件是采用實際案例又稍作加工而成,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公案小說,而只能說是公案小說的雛型。據(jù)此又可推斷,原書當刊刻于萬歷早期。盡管如此,作為公案小說發(fā)展史上的一個重要的環(huán)節(jié),本書的價值是值得肯定的,況且,從簡單的案情中,人們可以看到古代的訴訟情況和審判方式,就此而言,也值得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