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學》一書是根據(jù)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yè)核心課程教學基本要求》以及“普通高等教育精編法學教材編寫規(guī)劃”的總體要求,針對大學本科法學專業(yè)的教學特點和人才培養(yǎng)目標編寫而成的。全書共五編、二十八章,全面、系統(tǒng)地闡述了民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制度(婚姻家庭法學、知識產權法學另行編寫教材)。第一編,民法總論。主要包括民法的含義、物質、功能、調整對象、適用范圍、解釋方法以及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法律關系、民事主體制度、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訴訟時效等民法學的基本理論,對作為民法分論的其下四編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分論四編緊緊圍繞民事權利這一核心展開,即第二編物權、第三編債權、第四編人身權,第五編則是對民事權利進行保護的侵權行為編。本書注重對民法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基本制度的闡述,同時盡可能廣泛地吸收、借鑒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法學研究的最新成果,以求適應新世紀民法教育和社會發(fā)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