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宗智,1954年9月生于成都,法學博士,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多年從事司法工作,曾任大軍區(qū)檢察院大校副檢察長。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后又先后返該校攻讀碩士、博士研究生。自稱是一位“跳躍于理論與實踐之間的人物”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發(fā)表法學論文及研究文章140余篇,著、譯著作、譯作(含合著、合譯)6部。專業(yè)方向為刑事訴訟法、證據法、司法制度。在80年代后半期著手訴訟文化研究,將價值論 引入刑為行訴法研究領域。90年代初創(chuàng)立了刑事訴訟的三角結構和線型結構卽“兩重結構”理論。90年代后半期探討司法合理性問題,提出了司法改革與司法操作中的“相對合理主義”。同時針對司法實踐中的突出問題發(fā)表了一系列有影響的研究文章。